新疆社火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,其历史最早可追溯至清乾隆年间。
新疆社火除舞龙舞狮、秧歌等传统社火内容外,还巧妙融合了“新疆花儿”、维吾尔族“麦西热甫”、哈萨克族“黑走马”、蒙古族“萨吾尔登”等非遗和民俗文化元素,形成了“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”的风貌,彰显了中华文明“多元一体”特征。
“心里高兴,日子幸福”,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戴明忠说,“闹社火”一个“闹”字既透出喜庆和欢腾,又带着对热气腾腾生活的向往。
记者:张啸诚
编辑:刘瑞娟
报道员:刘伟、徐尹、何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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